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2021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的通知_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
经过个人网报、体检、现场确认等环节,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对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第二批次初级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进行审查,最终确定下列人员通过审核(详见附件1)。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自觉履行社会责任,示范区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第二批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书将暂缓发放。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届时将通过本网站发布,请持续关注。
2021年8月10日
原文标题: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2021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的通知_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
文章来源: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(MD5:e563d3c7fef3313055c96ea97073d39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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